英國脫歐對商标專利等知識産權業務的影響
The impact of brexit on IP businesses such as trademarks and patents
2017年3月29日,英國宣布有意退出歐盟,并啟動脫歐談判。
英國已退出歐盟
退歐日至2020年年底為過渡期,雙方在過渡期内就具體安排進行談判
英國和歐盟現行的貿易、旅行和商業規則将在過渡期内繼續适用
雙方在過渡期内商定的新規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退歐日至2020年年底為過渡期,雙方在過渡期内就具體安排進行談判
英國和歐盟現行的貿易、旅行和商業規則将在過渡期内繼續适用
雙方在過渡期内商定的新規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至此,除非脫歐協議得到批準,或者歐洲理事會與英國達成協議另行确定脫歐日期,否則英國将成為歐盟以外的第三方國家,歐盟法律将不再适用于英國(即出現所謂的“硬退歐”情景)。
脫歐日期最初定在2019年3月30日。然而,《裡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的期限已經延長。
本文将主要說明在EUTM和RCD規則,将于退市當日起,不再适用于英國的情況下,歐盟知識産權局相關事務如何處理的相關内容。
英國脫歐後,歐盟商标、專利等事務如何處理
我的歐盟商标保護範圍是否受到影響?
我的歐盟商标保護範圍是否受到影響?
從退歐日起,歐盟商标在英國原則上不再受法律保護(歐盟商标條例第1(2)條)。因此,英國退出歐盟将把歐盟商标的領土保護範圍限制在歐盟其餘27個成員國的領土上。
在退歐日之前注冊(或申請)的歐盟商标在英國的持續保護完全取決于英國法律規定的條件。
歐盟商标在英國受保護嗎?
歐盟商标在英國受保護嗎?
歐盟商标在歐盟内受保護,而在第三國不受保護(歐盟商标條例第1(2)條)。從退歐日起,在退歐日之前注冊的歐盟商标在英國将不再受保護。同樣,在退歐日期注冊的歐盟商标在英國不受保護,無論它們是在退歐日期之前還是之後注冊的。
此前歐盟商标的“英國部分”可否轉化為英國國内商标(申請)?
此前歐盟商标的“英國部分”可否轉化為英國國内商标(申請)?
歐盟法律沒有提供任何法律依據,允許歐盟商标(即在退出日期之前)“部分轉換”為英國商标(申請)。它也不允許這種轉變具有追溯力(即從撤出日期起)。
因此,在退歐日期之前注冊(或申請)的歐盟商标在英國的持續保護完全取決于英國法律規定的條件。
英國退歐後歐盟商标可否轉化為英國國内商标?
英國退歐後歐盟商标可否轉化為英國國内商标?
歐盟商标/申請隻能轉化為歐盟成員國的國内商标/申請(第139(1)條歐盟商标規例)。因此,如果轉化申請是在退歐日之後提交,無論是在退歐日之前、當天或之後提交的歐盟商标注冊申請,均不能轉化為英國國内商标申請。
自退歐日起,歐盟商标在英國的使用可否用以維持該商标的權利?
自退歐日起,歐盟商标在英國的使用可否用以維持該商标的權利?
在英國使用歐盟商标——自退出之日起——不再符合“在歐盟”(或從歐盟出口到第三國,第18條第1款)規定的使用要求。為維持歐盟商标權利,退歐日起在英國使用歐盟商标不會被認可為商标法意義上的使用。
但,退歐日前在英國使用歐盟商标,原則上構成“在歐盟内”使用(或從歐盟出口到第三國,第18條第1款)。
英語仍然是歐盟知識産權局EUIPO的工作語言之一嗎?
英語仍然是歐盟知識産權局EUIPO的工作語言之一嗎?
根據歐盟商标條例第146條第2款,英語是歐盟知識産權局的語言之一。英國退出歐盟并不影響這一規則。
退歐後,英國商标可否用以要求歐盟商标的優先權?
退歐後,英國商标可否用以要求歐盟商标的優先權?
在《巴黎公約》和《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任何一個國家正式提出申請的商标的優先權(自提出申請之日起6個月)可向歐盟提出申請(歐盟商标條例第34條)。因此,從退歐日起,英國商标就可以被用以要求歐盟商标優先權。
退歐後,通過馬德裡指定歐盟的商标對英國效力如何?
退歐後,通過馬德裡指定歐盟的商标對英國效力如何?
退歐後,任何指定歐盟(指定國家)的馬德裡國際注冊将隻在歐盟27個成員國有效,根據歐盟法律,在英國不再有效。此外,在英國是否繼續保護指定歐盟的國際注冊,将完全取決于英國國内法所确立的條件。
歐盟外觀設計所面臨的情況與歐盟商标的情況在退歐後是否相同?
歐盟外觀設計所面臨的情況與歐盟商标的情況在退歐後是否相同?
原則上,完全相同。關于歐盟商标的規則将适用于歐盟外觀設計。
退歐之前,在英國公開的外觀設計是否仍用于評估歐盟外觀設計的新穎性和獨創性?
退歐之前,在英國公開的外觀設計是否仍用于評估歐盟外觀設計的新穎性和獨創性?
是的。為評估歐盟外觀設計的新穎性和獨創性,外觀設計的優先次序并不取決于其在歐盟的披露情況(第7條歐盟外觀設計規則)。
在英國公開的外觀設計是否可以作為未經注冊的歐盟外觀設計而受到保護?
在英國公開的外觀設計是否可以作為未經注冊的歐盟外觀設計而受到保護?
是的,但前提是該外觀設計在英國的公開發生在退出日之前(第11條第1款、110條第5款)。然而,其領土保護範圍自退歐之日起不再延伸至英國(第1(3)條《歐盟外觀設計條例》)。截止退出日,在英國公開的外觀設計不能再作為未經注冊的歐盟外觀設計受到保護(第11(1)條,歐盟外觀設計條例)